12月12日
平邑县发布
《关于调整平邑县城区居民阶梯水价级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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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根据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平邑县城区居民阶梯水价级差的通知》(平发改发〔2025〕16号),为节约保护水资源、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级差将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请您及时了解并合理安排用水。
一、阶梯水量不变,级差拉大
1. 三档阶梯水量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2. 级差比例由1:1.5:3调整为1:2:4:
• 第一阶梯(基础水价):1.5元/立方米(不变)
• 第二阶梯:由2.25元/立方米上调至3元/立方米
• 第三阶梯:由4.5元/立方米上调至6元/立方米
二、谁会被影响?
阶梯水价按“一户一表”年用水量核算:
• 用水量在第一阶梯以内的家庭,水费支出不变;
• 年用水量进入第二、三阶梯的家庭,超出部分将按新标准计费。
三、为什么要调整?
落实省市节水优先方针,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广大居民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保障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调整后用水小贴士
• 及时核对自家年累计用水量,避免无意跨入高阶梯;
• 尽快排查家中漏水、更换节水龙头,小小改变可节省水费;
• 关注“平邑供水”微信公众号,绑定户号即可查费、缴费一站搞定。
水是生命之源,节约始于点滴。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供水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护水资源,共创美好平邑!
平邑县自来水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