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8日起,将兰山街道荣盛凯恩花园公寓、兰山街道大岭村、兰山街道小岭村、兰山街道美多商贸城1950号利达手套、兰山街道丝绸厂家属院9号楼3单元,银雀山街道万象汇公寓C栋、银雀山街道前岗头村(西至陶然路、东至宏达小区、北至后岗头村、南至梨杭村)、银雀山街道银苑小区,金雀山街道泰和花园西区H1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兰山街道砚台岭小区B区9号楼5单元,兰山街道曹王庄小区同心御园12号楼2单元,兰山街道大岭村东至四街十五巷、西至四街十三巷、北至三街、南至四街,兰山街道大岭村东至八街十七巷、西至八街十九巷、南至七街十八巷、北至主街,兰山街道小岭村东十街至东十一街、前十街北3巷至前十街北5巷,兰山街道伟灿宾馆(临西十路与大山路交会东100米沿街)沿大山路向东至蒙阴肉火烧店区域,兰山街道军联物流园,兰山街道大营物流园。银雀山街道月亮湾酒店(开源路店),银雀山街道翡翠城小区,银雀山街道五里新村小区2号楼2单元,银雀山街道前岗头村南大街以南、启阳路以北、23、24、25 巷民房区。兰山区经济开发区大城后村第一片区(龙盛路以南、十米大街以北五排,京沪高速公路西侧第四条巷子以东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兰山街道砚台岭小区B区9号楼5单元,兰山街道曹王庄小区同心御园12号楼2单元,兰山街道大岭村东至四街十五巷、西至四街十三巷、北至三街、南至四街,兰山街道大岭村东至八街十七巷、西至八街十九巷、南至七街十八巷、北至主街,兰山街道小岭村东十街至东十一街、前十街北3巷至前十街北5巷,兰山街道伟灿宾馆(临西十路与大山路交会东100米沿街)沿大山路向东至蒙阴肉火烧店区域,兰山街道军联物流园,兰山街道大营物流园。银雀山街道月亮湾酒店(开源路店),银雀山街道翡翠城小区,银雀山街道五里新村小区2号楼2单元,银雀山街道前岗头村南大街以南、启阳路以北、23、24、25 巷民房区。兰山区经济开发区大城后村第一片区(龙盛路以南、十米大街以北五排,京沪高速公路西侧第四条巷子以东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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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8日起,将罗西街道后崔庄社区12号楼4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罗西街道中晟世纪城小区24号楼2单元,罗西街道春城里小区23号楼2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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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临沭街道领秀兰亭小区2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将临沭县郑山街道陡沟村(含新埠社区)、陡沟老兵食品厂、临沭街道阳光居小区22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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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将郑山街道宅子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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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临沭县郑山街道杨沙埠西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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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团林镇山东域潇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团林镇埃沟二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卞庄街道观澜国际2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兰陵县全域转为常态化防控。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7日起,将蒙阴街道汶河小城小区二号楼二单元、坦埠镇黄家庄东黑青自然村、坦埠镇砚池万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