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7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田婷婷的提请,于2024年4月22日决定任命: 张维兵为河东区民政局局长; 刘桂波为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河东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丽丽为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立强的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 张维兵的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河东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张丽丽的河东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8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4月22日免去: 杨红红的河东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杨靖军的提请,于2024年4月22日任命: 王周华为河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成江的河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彬的提请,于2024年4月22日任命: 胡艳春为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夏宗学为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梓瑄为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吉光明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汝金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同庆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