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
关于临沂兰山睿雅医院停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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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停业,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临沂兰山睿雅医院
法定代表人:陈燕梅
机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华泉路33号
医疗机构登记号:MA3N1YQ1-537130217A1002
停业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2月10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