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开展确认工作。截至目前,经多方联系仍有12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进行年度确认,请尽快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进行年度确认和相关数据资料完善,联系电话:0539-5217005。公告后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5年度未年度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7日

平邑县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2025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7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确认。 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联系,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联系电话:0539-4210079. 如在公告后60日内,未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或优抚褒扬纪念科,没有进行年度确认,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