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发布
关于限期领取涉案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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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领取涉案车辆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代为保存的涉案车辆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案车辆信息:车牌号鲁Q2U1V1,车辆类型为五菱面包车,系2026年1月4日在兰山区方城镇小于村祊河水域非法捕捞人员现场逃逸时遗弃。
二、领取要求:请该车辆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权属证明(如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前往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办理领取手续。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逾期处理:逾期未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涉案车辆按无主财物处理。
四、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洪道 联系电话:0539-5250211
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0号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本公告同步发布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