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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临沂肖某、于某、张某,被行拘!

2026-09-16 09:20  来源: 郯城公安

借着虚拟网络肆无忌惮地“发言”

甚至公然侮辱他人

并将之当成矛盾斗争的“较量场”

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代价

近日

郯城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

依法查处两起网络侮辱他人案件


8月28日

受害人王某来到花园派出所报警

称有人发布视频辱骂自己

经查

违法行为人肖某、于某

在某短视频平台多次发布视频

使用低俗和侮辱性的语言

并带有明显指向性辱骂王某

视频被多人浏览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肖某、于某因公然侮辱他人

已被郯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并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


9月3日

郯城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

接到群众颜某报警

称其在微信群内被他人辱骂

经查

违法行为人张某

因琐事与颜某产生纠纷

为发泄不满情绪

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信息

用低俗、攻击性言辞持续辱骂他人

实施网络侮辱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张某因公然侮辱他人

已被郯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友在社交网络平台发表言论

要做到

遵纪守法、谨言慎行、理性表达

特别是自媒体账号

切勿发起煽动网络暴力

扰乱网络正常生态

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绝不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