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金猴北城名居的业主们
迎来了一份暖心的 “新年福利”
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向全体业主发放共计60万元的
公共收益分红

2492户业主喜提60万“年终奖”
小区公共收益结余按房屋建筑面积发放
有业主领了1万多元!

那么
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有哪些?
具体会用在哪些方面?
一起来看
2025年6月
我市印发的
《临沂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
公共收益是指
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其来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利用非规划类车位、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所得的收益; (二)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开展商业活动及摆摊、投放快递柜、饮水机、自助售卖机、垃圾回收箱等设施所得的收益; (三)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屋面、围墙、大门道闸等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利用电梯轿厢、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室内广告所得的收益; (四)利用全体业主共有的文体设施所得的收益; (五)利用业主共有的配套房屋所得的收益; (六)对通信运营商设立的通信基站等设备所收取的占地费或场地费; (七)相关单位支付的归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旧设备残值等; (八)公共收益利息收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业主共有的收入。
公共收益
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
用于以下内容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费用和共用设施设备保险,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 (三)对公共收益的代理记账、审计、信息公开费用、税费; (四)抵扣物业服务费用或应由业主共同支付的相关费用等合法支出; (五)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公共收益优先用于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大伙不妨对照参考一下
你们小区的“公共收益”去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