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
在侦办“林某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及关联案件过程中
依法查扣涉案资金
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
近期,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在侦办“林某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关联案件过程中,依法查扣涉案资金(明细附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之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如下:
请权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金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登记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无主涉案资金明细
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