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兰山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 年11月25日起,将兰山街道泰盛88号公寓B座和兰山街道富民小区北马道10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将柳青街道沂龙湾曦园20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 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4日起,将金雀山街道清泉花苑B区7号楼1单元,柳青街道环球香樟园4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我市罗庄区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3日起,将罗庄街道景泰金湖明珠小区15号楼一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我市费县新划定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起,将费城街道惠民新苑小区9号楼和13号楼、费城街道清华园、探沂镇前接峪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将费县探沂镇官城山村侯家城自然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4日起,将费城街道和园首府西区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我市兰山区调整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2022年11月25日起,将兰山街道华强领秀城B 区 1 号公寓、兰山街道南沙埠庄12至14巷,银雀山街道启阳小区,柳青街道沂州花园C6号楼1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4日起,将兰山街道瑞腾优卡空间公寓、兰山街道南道小区A区1号楼7单元,金雀山街道埠东花园东区27号楼2单元、金雀山街道焦庄花园C区5号楼2单元,柳青街道诚德碧海方舟小区、柳青街道大官苑社区13号楼5单元、柳青街道怡都花园20号楼1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我市沂南县调整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3日起,将张庄镇小河社区9号楼3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我市莒南县调整风险区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2022年11月25日0时起,将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区山水龙城9号1单元、职教中心家属院1号楼3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