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7.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4.7.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已由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在山东德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东区分支机构参与投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务必于2026年9月8日前到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携带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原件;3、证明投资、出借、收取本息的凭证,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或微信以及其他转账方式转账截图等材料;4、能够证明参与投资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将依法、规范、公正办案,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联系人:朱警官 刘警官
联系电话:0539-8965546
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