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春仲的提请,于2026年8月27日决定: 任命 王新为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立德为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王庆贺的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陈向营的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0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法院院长邵泽毅的提请,于2026年8月27日决定: 任命 郭常宾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桢干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万继兵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司马思品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黄应赛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吴元振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剑萍为兰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林佳为兰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尹纪美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扬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泽进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兆强为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徐世锦为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陈华伟为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志茹为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明为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敏敏为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崔莎莎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向城人民法庭庭长; 尤官正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向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廖康平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兰陵人民法庭庭长; 周云鹏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兰陵人民法庭副庭长; 崔玉柱为兰陵县人民法院磨山人民法庭庭长; 方明志为兰陵县人民法院磨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付文明为兰陵县人民法院长城人民法庭庭长; 周斌为兰陵县人民法院长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新文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人民法庭庭长; 耿学军为兰陵县人民法院车辋人民法庭庭长; 杜广鹏为兰陵县人民法院车辋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政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清军、高凌、杜勇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常秀荣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杨付征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常宾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咸伟林的兰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新文的兰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春亮的兰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尹纪美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卢桢干的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刘志茹的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宁的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万继兵的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廖康平的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莎莎的兰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华伟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向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应赛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兰陵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司马思品的兰陵县人民法院长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文明的兰陵县人民法院长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耿学军的兰陵县人民法院磨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崔玉柱的兰陵县人民法院磨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承光的兰陵县人民法院车辋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明的兰陵县人民法院车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