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日前,兰陵交警大队印制5万份《致全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倡议书》,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障出行安全。
“倡议书”指出,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以它经济实惠,便于驾驶,方便快捷,省力省时等优越特性,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主要工具。然而,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提供出行方便的同时,其车辆轻、稳定性差等安全隐患也时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驾乘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的作用及车辆的不稳定性,最先受到剧烈碰撞的通常是驾乘人员的头部。安全头盔的独特设计可以缓解外力对头部的撞、震作用力,有效保护头部安全。因此,驾乘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戴安全头盔受伤害和死亡率远比不戴头盔要小得多。安全头盔是重要的交通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预防和降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程度,“倡议书”倡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在选择头盔时,一定要选购正规的合格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的头盔,以防安全打折扣。目前,该“倡议书”在社区广泛进行宣传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