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定点选择及变更指南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门诊慢特病定点管理,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慢特病定点)政策调整适应期。 一个认定病种限定选择市内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多个病种的慢特病定点总数不超过2家,同时伴有精神类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市域内诊疗时1个精神类病种可增加1家慢特病定点。 参保人需在2025年4月1日之前选择慢特病定点,否则将影响医保结算。参保人可以通过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临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线上选择或变更慢特病定点。 以下是“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01登录临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登录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lyyb.linyi.gov.cn/),选择“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系统,登录后,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02查询患者当前有效慢病认定信息
点击“我要办”下拉框,进入“慢病定点绑定”模块。
点击“慢病定点绑定”,会展示当前用户登录信息和个人慢病认定信息。下图为查询的当前有效慢病认定信息。定点医疗机构为空表示对应病种当前还未进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03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点击“请选择医疗机构编码”对话框,会弹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查询”弹窗, 可在选择区划后或者直接在输入框输入目标医疗机构的名称,输入框内可通过关键字检索或从下拉列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然后点击“确定”按钮,暂存该病种定点选择信息。
所有病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提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04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完成首次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后,如果需要修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需要修改定点医疗机构的病种,点击对应定点医疗机构名称输入框,重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然后点击“保存”按钮,暂存该病种定点选择信息。所有病种重新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