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增雨(目的)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业时段 2025年2月11日下午至12日上午。 作业点位置及影响区域 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有此情况,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兰陵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故报告 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兰陵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联络方式 联系单位:兰陵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5121711 特此公告。 兰陵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0日
费县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预计11日下午至夜间我县有一次降水天气过程,费县气象局将择时在北部山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一、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费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三、费县气象局联系电话:5220705 特此公告 费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莒南县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保障农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2月11日。 二、作业点位置及影响区域 涝坡镇作业点,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有此情况,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莒南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事故报告 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莒南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五、联络方式 联系单位:莒南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539-2122752 特此公告 莒南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0日
沂水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据沂水县气象台预报,2025年2月11日我县将出现雨雪天气过程。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增雨雪目的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5年2月11日全天。
二、作业地点:
武家洼村作业点(118°36′22″E,35°51′18″N)
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有此情况,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沂水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事故报告
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沂水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五、联络方式
联系单位:沂水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539-2232932 0539-2251531
特此公告。
沂水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