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等规定,河东区内的全民所有的水域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涸泽而渔”、可视捕鱼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拖网(虾扒子、螺蛳拖网)、抄网(单杆推网)、陷阱(迷魂阵、杆子箔)、耙刺(锚鱼器、武斗竿、手弩、红虫、贝类泵吸)、笼壶(地笼)、鱼鹰及其他禁用的渔具捕捞;严禁未经批准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严禁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渔业活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区的通知》,沂河鲤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段至沂南县辖区的河段内,禁止非法涉渔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给予没收渔具、渔获物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暴力阻挠、辱骂、殴打规劝人员、举报人员、执法人员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联合沿河县区不定期进行执法巡查,请广大市民朋友知悉。
举报电话:0539-2932270;0539-8381993
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