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沂南县发布 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办理明白纸 在该县购买商品住房的消费者 可以办理补贴了
↓↓↓ 沂南县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办理明白纸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2025年1月1日前(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7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面积140m2及以下的,首套房按购房款0.3%给予补贴,二套房按购房款0.3%给予补贴,三套房及以上按购房款0.9%给予补贴;住房面积140m2以上的,首套房按购房款0.45%给予补贴,二套房按购房款0.6%给予补贴,三套房及以上按购房款0.9%给予补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按上述补贴政策的三分之一实行补贴。 (2)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执行上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7日的补贴政策。 二、补贴方式 消费住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三、办理流程 (一)不动产权登记 1.不动产权登记地点 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住房请到政务大厅(志华大厦B座)三楼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联系电话0539-3252215。 2.所需提供资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购房人身份证明: a、单身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b、已婚的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未并户的需一并提交结婚证; c、离婚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判决(调解)书。 说明: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本需完整,不能缺页。 ③购房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分户平面图。 (二)缴纳相关税费 1、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2、契税:按购房款(不含增值税)乘以契税税率,契税税率见下表:
(三)提交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
在办理窗口缴纳完税费后,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持合同、发票、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政务大厅三楼提交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
(四)审核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五)资金发放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按照申请顺序和公示结果由县财政局分批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