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派驻到市、县政法委管理单位 从事铁路护路工作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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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县政法委管理单位 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驻到市、县政法委管理单位从事铁路护路工作。相关招聘事宜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服从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学生;
6.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如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
7.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亲属关系的用人单位或相应岗位。
8.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天除外)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
(三)报名人员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填好《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6.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
(四)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提交有关材料,退回原件,留下复印件,由公司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初审未通过人员不予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报考者请及时关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公众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通过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组织笔试。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将通过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体检和政治考察
组织体检。公司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政治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多种形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经考察存在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公司将在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发放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及时转正。
2.市检查员:5000元/月(含社会保险);试用期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
县区协管员:4600元/月(含社会保险);试用期3600元/月(含社会保险)。
九、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关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00976
附件1.《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劳务派遣员工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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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 沂水县人民检察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检察辅助人员 详情如下 ↓↓↓ 根据工作需要,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检察辅助人员6名,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对检察院内部工作起检察辅助、保障作用。 三、报名资格 报考检察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4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7、符合检察院招聘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业务能力,确定相应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并服从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岗位调整。新招聘人员由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同类人员发放标准执行,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日常工作中,由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对其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不达标的由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沂水县天目山路七号(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四楼市场开发部)。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表(附件3)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式一份。 六、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采取统一命题,计算机考试形式。 技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依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占50%、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5、公示和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沂水县天目山路七号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 四楼市场开发部 联系电话:李部长19819175311、黄科长15615696018 微信同号 附件1: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