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招聘简章
为全力保障全县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救援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主要从事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工资待遇由政府统一保障,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二、招聘计划 招录人员40人,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四)年龄18-26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特长和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并优先录用; (六)具备文字编辑、表格制作、网络维护、影视拍摄、视频剪辑,有线、无线通信保障等能力和相关经验;有消防通信相关岗位经验或取得计算机、通信、网络相关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老赖”及涉及诸多纠纷的; 4. 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5.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通过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考核、面试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招收单位: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1)报名地址:团结路消防救援站(开发区团结路西首) 联系人:陈指导员 15969720722 (2)报名地址:红花消防救援站(红花收费站东南侧200米) 联系人:于队长 18264998962 (3)报名地址:郯子公园消防救援站(郯东路75号) 联系人:郑站长 18866990119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3、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 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自行到三甲级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检查。 (三)体能考核 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安排。 (四)面试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入围人员统一参加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 五、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3000元/月。入职后基础月薪不低于43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定期发放,逐年增加薪资档次,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 (二)担任班长、副班长、通信员、驾驶员等岗位人员每月分别发放岗位补贴300元、200元、200元、500元。 (三)训练考核、比武竞赛成绩优异的,发放绩效奖金。 (四) 每月带薪休假不少于6天,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 六、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