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费县探沂镇鑫星·锦悦小区部分业主反映,2023年小区供暖未达到市政供暖规定天数,要求按照标准进行退费。
首发融媒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鑫星·锦悦小区去年入住率未达到供暖标准,未纳入供暖范畴。因小区业主供暖需求强烈,探沂镇政府协调开发商,从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购买供热蒸汽,通过小区换热站进行转供暖,用汽超出的部分由开发商兜底。
费县探沂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子轩介绍,鑫星·锦悦小区去年没纳入供暖范围,门前的供暖主管网没铺设好,确定供暖之后,开始紧急施工。
费县探沂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子轩:探沂镇这边供暖的统一标准是11月20日开始,紧急施工之后,12月5号左右,鑫星·锦悦小区进行开始的供暖。
杨子轩表示,去年小区供暖实际支出的费用已经超出了业主缴纳的供热费用,费用明细已从业主群内进行了公示,无法进行退费。
杨子轩:去年有56户参与供暖,总共收了147000元左右供暖费,买蒸汽花了139000元左右,电费15700元左右,总共花了154800元左右,最后开发商垫付了7000元左右。 多退少补这个原则来说,如果我们收取的供暖费用多于支出的费用,剩余部分可以减免退费。但是实际情况是收取的供暖费远远不足整个供暖季的费用。正常来说,开发商肯定是不愿意退费。
杨子轩表示,有一部分居民在群里反映退费问题,经过解释之后也能理解,还有一部分居民仍然有疑问。下一步,探沂镇政府将联合镇热线办、小区物业在一周内开展入户工作,向小区居民做好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