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反映 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多次反映,临沭县大兴镇新龙岗村集体土地已到承包期,村委未进行重新分配或对外承包,导致村集体土地被村民抢种,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二、纪委督办 经临沭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临沭县大兴镇新龙岗村隶属于大兴镇新尧村民委员会,该村集体有78.3亩外包土地,于2024年5月初到期。2024年3月底,大兴镇新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雷与村委其他成员商议决定发包到期土地,并在4月20日的村党员大会上宣布该决定。后因未及时组织实施土地发包的后续工作,同时与部分要求将到期土地分配给村新增人口的村民沟通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村集体土地被抢种。对此,大兴镇新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雷负有直接责任。 三、作风分析 该案中,王广雷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本应坚守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但其却对待群众利益“不上心”,履行工作职责“等靠拖”,处理群众诉求“走过场”,使本应及时解决的“小问题”变成“大矛盾”,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威信,也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处理结果 2024年9月,王广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