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 沂水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立案侦查
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天目山路新汽车站西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沂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及时获取相关证据、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通过上述公司进行投资未报案的群众,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银行流水、购车合同、贷款合同、交款单据等资料到沂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登记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负。 二、公安机关正告山东翔骏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拒不退款或不配合调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案件侦办将依法尽快推进,最大限度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沂水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