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曾燕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莒南政发〔2023〕3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曾燕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汉军同志为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魏一军同志为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绪华同志为县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惠敏、徐田波同志为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叔朋同志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刘玉木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同志为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丽同志为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县光荣院、鲁东南革命烈士陵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东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庆东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昝金龙同志为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地震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秀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光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县药物警戒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宁同志为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汲生军同志为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赵冠栋同志为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李洪奎同志为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国良同志为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刘杰、刘祥军、杨久磊同志为临沂市农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鹏同志为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总务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申同志为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明珠同志为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安全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庆兵同志为莒南县新城高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军、杨佃军、孟祥杰、徐伟同志为莒南县新城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景涛同志为莒南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永明、刘栋、曹佃法同志为莒南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曾燕同志的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李汉军同志的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县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绪华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守平同志的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叔朋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笑云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西堂同志的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阴东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刘继东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昝金龙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逯宗秋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杨国良同志的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务; 张伟同志的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家龙同志的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杰同志的县职教中心副校长(副科级)职务; 韦庆兵同志的莒南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明玉同志的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田光同志的莒南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徐辉同志的莒南县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李相桓同志的莒南县滨海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张夫亭同志的莒南县临港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滕厚华同志的莒南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王德明同志的莒南县第八中学校长职务。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