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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为自己父母办低保?!临沂这俩村干部被查!

2020-04-17 08:41  来源: 临沂在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郯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港上镇珩头东村会计王传振低保核查清退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月,王传振任港上镇珩头东党支部委员、珩头东村会计期间,在县民政局开展低保核查清退工作中,优亲厚友,未按规定清退其母亲葛某兰的低保待遇,致其母亲自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7244元。2019年12月9日,王传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杨集镇孔圩社区党总支委员、李集党支部书记孙博儒为其父母办理低保未备案问题。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孙博儒任杨集镇孔圩社区党总支委员、李集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对其父母办理低保问题进行备案管理,导致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3932元。2019年12月2日,孙博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一起为清退核查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使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一起为其父母办理低保未备案,其父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享受低保待遇。以上2起违纪违法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的形象,影响扶贫的成效。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收回贪占小便宜侥幸心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对主责部门、牵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部署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调度评估,集中攻坚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把脱贫攻坚这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健全与巡察、扶贫、审计等部门单位的联动联办机制,紧盯低保、困难救助、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持续发力,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延伸监督“触角”,确保脱贫攻坚走到哪,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