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可以继续漂泊在外过着相安无事的平静生活,岂料因警方的一次疫情排查行动而露出了马脚。近日,沂南在逃犯许某因疫情排查中拿不出身份证而被警方控制,无奈之下只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从此结束了自己畏罪潜逃28年、一直隐姓埋名的漫长生涯。
2020年3月14日晚,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德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居民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时,发现峻德山下一自建平房内的中年男子没有身份证件,顿感形迹可疑,遂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刚开始,被带进派出所的他一直低头不语,不肯也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名实姓,还企图以编造使用的假姓名蒙混过关,结果谎言被戳破,见抵赖不过,他只好如实交代了28年前在沂南老家犯下的罪行。
许某,1968年10月出生,系沂南县李家村人。平常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的他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借故殴打妻子,且觊觎邻居家的漂亮媳妇程某已经很长时间了,苦于没有机会下手。1992年3月4日晚,心中郁闷的他知道程某丈夫在外打工没回家,酒后一时兴起,窜进其家中以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将程某强奸。案发当晚,自知罪孽深重的他连夜逃出村外,仓惶中连身份证也没带,即从老家逃往黑龙江,致使遭受性侵的受害人程某报案后,当地警方多次抓捕未果。
审查逮捕书显示,许某从山东老家逃到黑龙江后,一直不敢与家里人联系,靠打工维持生计,因为没有身份证,也不敢在一个地方住太久,生怕被人发觉。回想起自己东躲西藏28年的日子,他悔不当初:“隐姓埋名、在外逃避打击的日子真不好过哇!这回,我终于可以安安稳稳睡个囫囵觉了。”近日,案经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遣送回沂南的许某作出逮捕决定。
最高检、公安部编发典型案例4件
临沂1例入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严惩哄抬物价犯罪,依法立案侦查、批捕起诉了一批案件,遏制了此类犯罪的蔓延势头。
当前,一些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特别是重点原材料仍然供应紧张,不法经营者趁机通过囤积居奇、转手倒卖等方式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危害较为严重。为继续做好侦查、检察工作,保持对哄抬物价犯罪的打击力度,稳定特殊时期的市场秩序,3月26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编发典型案例4件,山东1例入选。
犯罪嫌疑人曹某非法经营案
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曹某,系个体经营者。
2019年11月开始,曹某与他人合伙生产、销售普通民用口罩,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售价为每只0.16元至0.28元。疫情发生后,曹某通过微信平台、线下代售等方式,将生产的口罩销往全国各地。在销售价格上,曹某为牟取暴利,逐日提价,几天时间内将售价最高涨至每只10元。经查,在2020年1月22日至2月2日期间,曹某的经营数额为150万余元,获利129万余元。
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3日立案侦查,同日对曹某刑事拘留,后经调查取证于3月2日以曹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曹某哄抬疫情防护用品的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并符合逮捕条件。2020年3月2日,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官与公安侦办人员一起商讨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