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
供暖时间为每年
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
考虑到当前
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
广大市民主要在家
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既可改善
市民居家生活条件
又可减少因停热造成感冒风险
临沂本采暖季延长供热至3月31日
全市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
将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保障
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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