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妨碍公务必将受到严惩!
然而还有人冒充防疫人员敲诈!
新冠疫情发生后,所有人都踏着同一种步调被隔离在家。企业复工复产的消息刚下发,不法分子就蠢蠢欲动,想尽了各种歪门邪道为非作歹。
2月21日,河东警方就侦破了一起涉疫情敲诈勒索案,抓获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郑某,为受害群众挽回了财产损失。2月21日19时40分许,一名中年女子走进了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桃源路派出所110接处警大厅。原来该女子姓孟。据孟女士介绍,大约在下午2时许,其沿街经营的服装门头店准备营业时,被一名自称是防疫人员的男子敲诈勒索5800元,并顺带拿走店里3件衣服。接警后,河东分局桃源路派出所迅速出警并协同孟女士赶往发案门头店开展调查工作。现场经孟女士详细的描述后,办案民警展开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时期,街上来往车辆行人较少。然而,却有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该门店周围徘徊许久。办案民警紧跟这一线索,继续追踪。很快,该车车主郑某被民警锁定。说来也巧,郑某竟然因为下午从店里拿走的3件衣服不合身而回来换货,正好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男,经济开发区芝麻墩人。郑某平日里游手好闲,这次想趁着疫情防控,街上人流稀少之际,狠“捞”一笔。当日,郑某驾车在街上乱转,寻找作案对象。当时孟女士服装门头店准备营业,便入了“虎口”。郑某四下环望,确定无其他人员后,遂打着自己是防疫人员,声称“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店面私自营业要对其进行举报拘留处罚”的幌子,采取言语恐吓、视频录像等方对孟女士进行敲诈勒索。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进一步侦办之中。
一男子酒后滋事被依法逮捕
平邑一男子酒后滋事,拒不配合疫情劝返点工作人员的检查,还暴力阻碍现场处置民警执法,2月26日,该男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平邑警方依法逮捕。
案情回顾
2月7日晚,平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110报警,称有人在辖区民居庄村的疫情防控劝返点寻衅滋事,接报警后,城郊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玉,男,现年61岁,平邑街道民居庄村,因对村委在村口设置的劝返点对其家人过往时的日常测温和检查不满,2月7日晚,郭某玉之子郭某福和郭某才二人酒后窜至平邑街道民居庄村的疫情防控劝返点,肆意挑衅村委防控值班人员,将防控执勤点值班人员用的暖水瓶、采暖炉、值班桌椅等物品砸坏。犯罪嫌疑人郭某玉赶到后不但不劝止其子的行为,对劝阻的防控人员肆意谩骂,并对劝其离开的执勤民警和辅警进行拉扯推搡,阻碍、辱骂执行公务的民警、辅警,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十分恶劣。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玉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依法逮捕。
一男子大闹执勤点被立案侦查
2020年2月21日,媒体发布一条关于临沭一男子酒后大闹执勤点,毁坏公共财物并殴打执勤人员,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罚款处罚的信息。
监督到此条信息后,临沭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对该信息进行研判并调取查阅相关证据,对涉嫌犯罪的一起治安处罚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依法向临沭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月25日,临沭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蒋某某立案侦查。
现初步查明:
2020年2月18日19时许,蒋某某酒后到临沭县青云镇某村新冠肺炎防疫执勤点,以执勤人员蒋某说话不中听为由,用拳头将蒋某殴打致伤,后将执勤点内的办公桌掀翻,并将消毒喷雾器砸毁。
青云派出所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对其传唤过程中,蒋某某将该村警务辅助人员刘某右眼殴打致伤,被传唤至派出所后,又在办案区门外用脚踹处警人员王某腹部。经法医鉴定,刘某之损伤构成轻微伤,蒋某、王某之损伤不构成轻微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