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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临沂市区!情人节当天,他与朋友聚餐,酒驾致人死亡

2020-02-20 08:49  来源: 临沂在线微信公众号

如今疫情当前

谁不是自觉窝在家里为社会做贡献?!

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

居然在这紧要关头与朋友聚餐

还酒后驾车

肇事逃逸

……

2月14日21时5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在兰山区金雀山路与商城路交会路口南100米路段,一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周边的道路上散落着少量的车辆碎片,在马路的东侧有一辆受损严重的电动自行车,旁边躺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医生现场确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庄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不知所踪。

当晚23时许,民警接到派出所传来的信息,肇事者郑某已到派出所投案。在进行对肇事者询问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郑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郑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57mg/100ml。随后,民警将郑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原来,当晚郑某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返回住处。当郑某驾车行驶至商城路与金雀山路交会路口南100米路段时,由于他注意力不集中,一下子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庄某撞倒在地。发生碰撞后,内心极度慌乱的郑某并未停车,而是驾车迅速驶离现场。在郑某驾车返回住处的途中,他将车辆停在路边,思虑再三,终于理智占了上风,他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我真的不该喝酒……”郑某后悔地说。但是,被撞的庄某已经失去生命,大错已成,悔之晚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在当前这个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每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

不串门,不聚会

更不能喝后驾驶

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万不可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