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
2月10日上午,
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门诊楼前,
莒南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刘某,
手捧鲜花,在医护人员的护送下,康复出院。
截止2月10日,经市专家组评估,
莒南县先后有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符合解除隔离和治愈出院标准,康复出院。
刘某对救治她的医护人员表达了衷心地感谢,她动情地说:“感谢这么多天,医生、护士对我的精心治疗和护理,他们太不容易了,大过年的,全都在医院陪着我一起过。真心的谢谢他们,谢谢党和政府。”
患者刘某某,女性,67岁,2020年1月20日从武汉返乡。因“声音嘶哑4天,发热1天”于1月23日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经县专家组会诊并报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给予干扰素、氨溴索、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及中药等联合治疗,并给予心理干预。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第五版》出院标准,并经过县专家组会诊讨论并报市专家组,该患者符合治愈标准,于2月10日上午出院,该例患者系莒南首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
患者刘某某,男性,57岁,在武汉洪山区海鲜市场附近工作,2020年1月20日返乡。因“排便异常2天”于1月29日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经县专家组会诊并报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普通型),给予抗病毒、中药及心理干预等综合治疗。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第五版》出院标准,并经过县专家组会诊讨论并报市专家组,该患者符合治愈标准,于2月9日下午出院,该例患者系莒南首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两位康复患者出院后,
依旧要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
郯城县
2月10日下午3时30分
郯城县收治的
首例新冠肺炎患者王某某治愈出院!
患者王某某,男,33岁,郯城县庙山镇人。1月22日从武汉返回郯城。1月26日因咳嗽发烧到县医院就诊。经肺部CT检查显示双肺多发炎性病变。于1月26日以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转入隔离病房。后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患者入院后完善各项检查,予以氧气、抗病毒、中药等支持治疗。2月7日肺部CT影像明显好转。2月7日、9日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患者病情平稳,无明显特殊不适。经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临床救治专家组评估后,一致分析认为按照第五版诊疗方案标准,符合解除隔离和治愈出院标准,于2月10日下午3时30分解除隔离,治愈出院。根据相关规定,还要进行14天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