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
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2019年5月,
在兰山区汪沟镇就发生一起以暴力手段
阻挠民警现场执法的案件。
2020年1月17日,
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23日12时许,兰山公安分局汪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持刀阻挠拆迁。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系拆迁队在该村拆迁时与颜某发生纠纷,颜某手持菜刀以自残的方式阻挠拆迁队离开。处警民警了解情况后,上前表明身份并劝说颜某放下菜刀,双方协商处理。然而颜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手持菜刀威胁出警人员。为保证现场人员安全,民警上前将其制服,在准备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时被颜某咬伤,后又被多名村民摔倒在地,直到支援警力赶到后才将涉事群众带离。
兰山警方在查清案件事实并取得确凿音视频证据后,依法对颜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颜某被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月10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治、绝不姑息。
无独有偶
日前,沂南一驾驶人因驾驶渣土车严重超载被交警查获,其非但不接受处理,还伙同其多名亲属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最终该驾驶人及其亲属共4人被治安拘留。
1月5日9时许,沂南县铜井镇某村村民刘某兆驾驶鲁Q091CA号渣土车,沿沂南县城北外环由东向西行驶至智圣汤泉路口,因涉嫌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被沂南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在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时,刘某兆之妻姜某英、妻弟妹刘某及其岳母刘某梅闻讯赶到现场,阻挠民警正常执法,民警反复告知其扣车的法律依据,然而她们非但不听,还以其女儿有心脏病为由,采取怀抱其女站在车前、躺在车底等手段阻止民警依法扣留车辆,严重影响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
经多番劝解无效后,民警将案件移交派出所处理。最终,驾驶人刘某兆及姜某英、刘某、刘某梅等4人因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被沂南县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十日、五日、五日的处罚。
共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向袭警、扰警、辱警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