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称霸一方,
作恶多端,欺压残害群众,
如若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
后果不堪设想!
日前,临沭县纪委县监委
通报了2起充当涉恶组织“保护伞”
典型问题,分别是:
上官宏伟
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
玉山镇执法中队原工作人员
上官宏伟为臧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非法采矿、违法洗沙等
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上官宏伟在玉山镇执法中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臧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名骨干成员所送财物共计27.59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私放违法采矿机械、石塘非法开采、违法洗沙、盗采贩卖沙土等方面谋取利益。2019年8月,上官宏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鉴淳为恶势力
犯罪集团通风报信
郑山派出所原巡防队员高鉴淳
为臧某某恶势力犯罪
集团通风报信问题
2018年9月20日7时许,临沭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对臧某某涉恶犯罪集团骨干成员进行集中抓捕,郑山派出所在领受任务后,组织派出所工作人员及高鉴淳等人对拟抓捕人员的行踪进行分析,并实施抓捕。同日8时许,高鉴淳先后两次使用其个人持有的移动电话与该集团某骨干成员联系,向其泄露抓捕信息,帮助逃避抓捕。2019年6月,高鉴淳被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高鉴淳提出上诉,2019年8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罗庄区纪委区监委关于
罗庄公安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长魏岗
辅警孔凡启、孙健、赵卫国、徐百胜等人
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通报
罗庄区纪委区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强化震慑效果,现将近期查处的罗庄公安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长魏岗,辅警孔凡启、孙健、赵卫国、徐百胜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通报。
今年以来,罗庄公安分局侦破了胡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案,2019年12月,罗庄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强迫卖淫罪等罪名对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判决。经查,罗庄公安分局美澳派出所辅警孔凡启,系胡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参与组织、强迫卖淫活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胡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帮助,逃避打击。2019年12月,孔凡启被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罗庄公安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长魏岗,辅警孙健、赵卫国、徐百胜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为胡某等人逃避打击提供帮助,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魏岗还存在为颜某香槟城“黑物业”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行为。2017年11月,美澳派出所在处理颜某香槟城“黑物业”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恶性刑事案件过程中,魏岗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安排办案人员予以调解结案,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庇纵容该恶势力集团的犯罪行为。此外,魏岗、孙健、赵卫国、徐百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9月,魏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赵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予以辞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12月,孙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予以辞退;徐百胜予以辞退。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发布
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朱芦镇厉家泉村党支部原书记厉成波弄虚作假套取危房改造金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厉成波利用担任朱芦镇厉家泉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采取冒名顶替、虚假改造等手段,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23743.6元;采取隐匿截留手段,侵吞国家危房改造资金52000元,共计贪污175743.6元。厉成波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8月5日,区纪工委给予厉成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坪上镇后野泉村党支部书记刘高朋弄虚作假领取残疾人补助金问题。2009年5月,时任后野泉村党支部委员刘高朋在不符合申请智力残疾证的情况下,在残疾人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取得了二级智力残疾人证,截至2018年11月其残疾证注销,共领取残疾人补助金4084.29元。2019年7月2日,区纪工委给予刘高朋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