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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山东居民医保大变化!全省医保参保人数9437.1万人

2019-07-23 08:07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山东已经构建起了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为基本框架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全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

  山东省先后于1999年、2003年、2007年建立了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2014年在全国率先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同步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017年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截至2018年底,全省医保参保人数9437.1万人,居全国第三位,参保覆盖面达到94%,其中参保职工2072.1万人、参保居民7365万人;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共40197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167家、定点药店24030家。
  从2014年全省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至2018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490元,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32元提高到66元;全省医保基金总支出从692.3亿元增长到1253.7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2018年平均每天医保结算60万人次、支出医保基金3.43亿元。全省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2014年制度建立之初的65%提高到2018的75%,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大病保险累计赔付1120.6万人次、301.91万人,报销费用197.58亿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实施倾斜政策之初的70%提高到2018年的80%,封顶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从2014年的7.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6.09亿元,年均增长21.9%,四年累计救助1390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53.88亿元。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达到2836种,农村参保居民可报销的药品数量较制度整合前增长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