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武慧 刘晓)驾驶证被吊销,不能开车上路,本该痛定思痛,可是总有人偏偏知法犯法,11月10日,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六中队就查处一起因二次饮酒驾驶证被吊销仍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11时40分许,直属三大队六中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鲁QD***7的黑色小型轿车存在异常,接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分析,在锁定嫌疑车辆相关信息后,于西安路与温凉河路交会路口进行布控拦截。
成功将该车拦截后,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但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经核查,该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且驾驶员王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违,承认了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在2023年7月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虽然明知自己不能开车,但依然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
北城交警提示: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过期、暂扣等状态,驾驶证持有者已失去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