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审批服务便民化举措。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为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范围,9类情形可由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该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
根据规定,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