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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法院落实劳动法优化劳资环境 

2025-04-30 11:24  来源: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刘艳东 胡淑梅为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自1995年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法律上规定了劳资双方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律依据。

沂河新区拥有世界500强企业10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27家、大型企业76家、中小型企业300多家,吸引了1.3万余人就业。经开法院在保护劳动者权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长期接触一氧化碳和噪音等危害的、患有职业病的工人争取到了经济补偿,为因怀孕被公司降薪的女工争得了权益,帮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白血病患者讨回了公道……维护诚信、合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开法院审判劳动争议案件的核心宗旨之一。2024年经开法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38件,服判息诉率达到59%,较2023年增加28个百分点。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牛某自17岁便来到了临沂某工厂当了一名工人。转眼到了2025年3月份,工作了21年的他决定辞职返乡。就在他收拾行囊的时候,突然想起在他入职的前七年时间里,工厂没有给他交纳社会保险。

牛某决定在离职前追回,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诉求,但由于证据不足被驳回,心存不甘的牛某隧向经开法院提交了诉讼。法官刘艳东说:“法律讲究的是事实依据,需要你提供这期间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牛某在家里翻箱倒柜,最终提供了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个人工资清单、岗位质量巡检记录、进厂时发的工作服、车间主任签字的借据。证据面前,牛某赢得了诉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维护企业的用工权利

近日,一名手持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证、西南科技大学双本科学历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自称是行业科研高手的杨某,来到了辖区某企业进行面试。面对如此罕见的人才,该企业当场高薪聘用,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仅两个月的工作时间,该企业就支付了杨某工资、社保、公积金、差旅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时隔不久,杨某的假学历东窗事发,“高材生”面具被当场揭穿,该企业将其诉讼到经开法院。法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欺诈,依据法律依据,判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判决杨某返还部分工资8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