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公告
费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
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擅自预售商品房
拟罚款人民币382798.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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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 临城管先告字〔2025〕第FC-03001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及临城管听告字〔2025〕第FC-03001号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费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一案(案件编号:临城管立字〔2025〕第FC-03001号),已调查终结,我局已做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临城管先告字〔2025〕第FC-0300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文号:临城管听告字〔2025〕第FC-03001号),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382798.91元(大写:叁拾捌万贰仟柒佰玖拾捌元玖角壹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该法律文书依法通过我局部门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910室领取前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的,你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8050276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 1.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城管先告字〔2025〕第 FC-03001号) 2.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城管听告字〔2025〕第 FC-0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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