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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这里7处违建,拆了!

2025-03-22 09:17  来源: 平邑综合执法

2月25日-3月16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再拆违法建设7起

控制新增违建30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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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景滨河车库违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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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邑尚府楼顶违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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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邑尚府违建砖墙即查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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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阳仁园楼顶违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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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花园楼顶违建即查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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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汇金湾楼顶违建即查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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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制止山水龙城违建)

什么是违建、危害有哪些?

这些违建知识要知道


什么是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等。具体如下:

(一)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按期拆除的;

(四)未经批准的各种改建、扩建、搭建、加建、新建建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常见的违建行为

✖  擅自在消防通道建储物间;

✖  擅自在阳台上搭钢构棚;

✖  擅自在顶楼搭建房屋;

✖  擅自在走廊过道搭建隔间;

     ……

违建的主要危害

危害公共安全。违建挤占安全消防通道,存在巨大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违建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可能导致墙体裂缝、楼板断裂、房屋倒塌。甚至,违建未经专业机构科学合理设计,本身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影响城市管理建设。私搭乱建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布局,无法满足城市建筑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影响统一管理。

影响社会公平。违建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和城市空间,变相侵占他人权益,损害公共利益。

查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