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获知5月13日-5月19日:共有8个项目部分楼栋顺利办结综合验收取得大产权证,相关业主可携带相关手续办理产权证,详情咨询各开发企业。 兰山区
01
开发企业: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E2区
楼栋号:57号楼,59号楼,61号楼
02
开发企业:临沂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兰山区城建锦绣府
楼栋号:18号楼,19号楼
03
开发企业: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兰山区北城新区世纪广场
楼栋号:18号楼
04
开发企业:临沂众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兰山区北城新区滨河阳光A组团
楼栋号:40号楼
05
开发企业:临沂宝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兰山区宝德新里程
楼栋号:S1号楼
罗庄区
06
开发企业:临沂辉盛几木房地产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罗庄区公元锦里小区
楼栋号:23号楼
沂河新区 07
开发企业:临沂佰润置业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沂河新区中创钢贸物流城G区
楼栋号:1号楼
08
开发企业:临沂仁厚置业有限公司
楼盘坐落:沂河新区裕隆文博苑
楼栋号:6号楼,三期1号楼,三期2号楼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01
全款或者贷款结清(银行已解押):
购房人身份证(或爱山东APP电子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夫妻双方单页、未成年子女单页;如集体户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登记夫妻双方名字,需提供结婚证,或并户户口本。
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丧偶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
02
贷款尚未还清的(转本抵押):
贷款尚未结清,联系银行询问是否需要领取预告抵押转一般抵押申请书、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银行告知不需要提供抵押材料的,可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办理登记。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