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任命 李子外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春雷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自福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子外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职务; 刘春雷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自福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春仲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任命 刘英同志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宋剑的兰陵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文平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免去 仲高峰的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