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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这5人被实名曝光!还有几人因这事被查!

2023-03-25 14:23  来源: 山东交警 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 郯城交警

有的人

曾有过驾驶证却没有珍惜

现在一辈子不能开车了

只因为

终生禁驾

近日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向社会公开发布

今年第三批终生禁驾名单

临沂5人“上榜”

微信图片_20230325142121.jpg

你知道

终生禁驾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

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

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

若被终生禁驾后

仍开车上路

驾驶人一旦被查获

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失驾”后两次驾车 

这样的侥幸被严惩

3月13日下午,冯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郯城大队李庄中队附近时,被正在开展缉查布控工作的执勤民警拦截。在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冯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微信图片_20230325142140.jpg

经查询,冯某于2021年5月1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安徽合肥交警查获,驾驶证被吊销;2021年10月3日,冯某因无证驾驶被潍坊交警罚款2000元并处10日拘留。虽因无证被处罚过,但冯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时常和车上的专职驾驶员换班驾车。如今再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冯某悔恨万分。民警向冯某耐心讲解了“失驾”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对他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接下来,冯某将再次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二次酒驾送朋友 

危险的“热情”要不得

3月1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随即将其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9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李某只出示了行驶证,并告诉民警自己的驾驶证在去年8月份因为醉驾被吊销了。

李某被查时,车上还载有两名乘客。据李某介绍,车上的这两名乘客是他的朋友,因为二人未开车,酒足饭饱之后,为了表示自己的热情,他决定亲自把二人送回家。面对三人的行为,民警借助涉酒交通事故案例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希望他们能够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目前,李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被终生禁驾人员,即“失驾”人员

他们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

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

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

他们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

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其侥幸心理

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

临沂公安提醒

不论驾驶技术多么“纯熟”

若已“失驾”,请遵守法律规定

绝不驾车上路

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同时,广大市民

要积极举报“失驾”人员

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