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5日起,将银雀山街道外贸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家属院、银雀山街道真情家园小区、银雀山街道荣盛蓝山郡小区6号楼3单元和4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5日起,将九曲街道乐泰花园小区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5日起,将临沭街道景城花园小区10号楼(临沭县顺河路与利民街交叉口东北)、山东金山化肥有限公司(临沭县苍山路北段与327国道交会东500米路北)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5日起,将郯城街道后八庙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将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南坛小区、新东关小区C区6号楼2单元,银雀山街道宏达小区A区、荣华园小区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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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将郑旺镇小尤家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