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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试!事业编!临沂招聘!

2022-10-13 08:59  来源: 琊新闻网微信综合

刚刚,兰山区发布公告

公开引进青年优才40名

无笔试!事业编制!

兰山区

2022年临沂市兰山区

青年优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一批专业化优秀青年人才,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优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条件

(一)引进数量

引进青年优才40名。

(二)引进范围

1、本次青年优才引进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为违反考录(聘)纪律行为的;

(3)有严重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考生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9:00—10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00—10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录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优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初审取得审查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谈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

1、面谈

面谈采取自我陈述、查看佐证材料、现场交谈、答题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通过面对面交谈,对个人品德、知识、岗位匹配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面谈时间、地点见《面谈通知书》。

面谈成绩公布后,根据引进岗位和面谈情况确定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要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从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范围。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范围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

五、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兰山区最低服务期限3年。

2、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3、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工作的,根据配偶工作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优先推荐就业;引进的博士子女如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符合条件的根据兰山区有关人才政策就近安排入学。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引进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引进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引进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咨询电话:0539-8326639,0539-8195576

本公告由兰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优才引进计划表

微信图片_20221013085155.png

兰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1日

此外

罗庄、平邑、沂南

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罗庄区

2022年罗庄区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28名,工作地点为罗庄区罗庄街道、盛庄街道城市社区(其中A岗10名、B岗18名,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报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报名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工作能力。

4、报考A岗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B岗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临沂市常住户口。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2年10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等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2、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

1、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罗庄区广电巷1号财税大厦2楼西侧大厅)。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0539—8243186 0539—7086903

四、招聘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罗庄区广电巷1号财税大厦2楼西大厅)。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一份;

(4)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无违法犯罪证明;

(6)《罗庄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7)《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8)携带48h内阴性核酸纸质版报告证明。

加分证明材料包括:

有街道和社区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其中持有国家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笔试成绩加3分;获得街镇表彰的,笔试成绩加1分;获得区级表彰的,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单项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所报岗位不能更改。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所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待本场次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由区人社局与聘用单位共同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按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5、在集中疫情防控工作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安排,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辅助工作。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考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0539-8243051(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简章由罗庄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罗庄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微信图片_20221013085221.png

2、罗庄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微信图片_20221013085240.png

3、诚信承诺书

微信图片_20221013085253.png

中共罗庄区委组织部

罗庄区民政局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

平邑县

2022年平邑县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需要,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电子办公设备;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平邑县生源;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七)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2年10月17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或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150名。其中A岗20名,B岗20名,C岗15名,D岗10名,E岗20名,F岗20名,G岗20名,H岗15名,I岗10名。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报名系统使用操作说明(附件2),注册并登录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平台(www.pyxrsj.cn)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二)网上初审及交费

1、网上初审:2022年10月17日11:00-10月21日16:00,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2022年10月17日11:00-10月22日12: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于2022年10月17日11:00-10月20日16:00期间,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平邑县温凉河路与宗圣路交汇处南150米路西,平邑县人力资源市场内)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1: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6日9:00-10月29日9:30。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总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四)资格审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平邑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5、笔试准考证;

6、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全场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一并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统一派遣至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

四、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负责。

2、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民政局、平邑县财政局、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民发〔2019〕33号)、《关于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意见》(平民字〔2020〕42号)等文件要求,参照事业单位新入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0.8倍确定。试用期期间按转正后薪酬标准的70%发放。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

3、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提供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等服务。

五、其他

1、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本简章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民政局、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539-2060727 15725963631

民政局0539-2652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

1、平邑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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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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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平邑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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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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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民政局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沂南县

2022年沂南县纪委监委

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沂南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拟公开遴选1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8名(综合文字岗2名、业务岗6名);事业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工作人员,报名范围是沂南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在职编制并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群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的行政人员(不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

报考事业岗位的工作人员,报名范围是沂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事业人员(不包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以上人员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在沂南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 报考公务员岗位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事业岗位不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要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 报考综合文字岗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业务岗和事业岗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以后出生);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6. 报考综合文字岗的,要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需近两年在乡镇(街道)党政办或县直部门办公室工作,且主要从事起草撰写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重要文稿、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报名时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

7. 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截至2022年10月,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 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县管及以上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遴选;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2022年沂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考综合文字岗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推荐函》(附件4),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名表、家庭成员信息表、照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均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加身份证号(名字中间不加空格)报名时请务必将所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并分成一式两份上交。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为沂南县委、县政府院内东侧沿街二楼县纪委监委党建活动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审核,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若遴选数量与报名人员比例不足1:2,相应核减遴选数量。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能力测试

报名人选资格审核后,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解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财会、审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遴选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七、遴选工作纪律

1. 在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承诺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 报名人员在遴选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 在遴选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3222859、19853911029

本次遴选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2年沂南县纪委监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干部家庭成员信息表

4.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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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