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
报废车
因其隐患大
易诱发交通事故
所以禁止驾驶上路
近日
临沂一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
被交警逮个正着
驾驶报废车上路
6月8日早7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沂州实验学校门前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霸占”非机动车道,大大的影响了交通,尤其是在早高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竟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上只有2015年的检验标志,遂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经过网上核查比对,显示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系一辆报废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罚款等处罚。
交警提醒
车辆长期使用后,各方面性能都会下降,如果逾期不检车,无法及时发现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隐患更为突出,安全性能低。
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车辆信息,及时办理车辆年检及购置保险,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按照规定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
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
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
每6个月检验1次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被吊销驾驶证等于失去驾驶资格,不得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因无证驾驶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处罚。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后,若再想驾驶机动车,须重新考取驾驶证,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不得申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