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希文)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连日来,兰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持续发力,在重点路段、路口组织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查纠与劝导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根据电动自行车出行高峰时段规律,在城区主要路口、学校、商超周边、社区等交汇路口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劝导与教育。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执勤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现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耐心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通过列举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安全头盔就是“生命盔”的重要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增强自身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