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兰山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兰山区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兰山区柳青街道朱高村原党支部书记尤洪涛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3月,尤洪涛在担任朱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计划生育办公经费、村民楼房款8.501万元,用于个人经营开支;挪用村民预交楼房款1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另查明,尤洪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破坏选举秩序等问题。2018年7月,尤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兰山区兰山街道北道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金前民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问题。2008年底,金前民在担任北道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以虚造居民地上附属物的方式套取涑河拆迁补偿款91410元,用于垫付社会抚养费及支付涑河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加班餐及工作餐费用。对此,金前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兰山区兰山街道党工委给予金前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山区汪沟镇三义村村委委员曹广亮虚报冒领小麦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曹广亮担任曹家庄村报账员期间,通过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补贴款1237.5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2月、2018年5月曹广亮分两次将1237.5元退回至汪沟镇财政所。2018年7月,兰山区汪沟镇党委给予曹广亮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