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步实施。食品“QS”标志已在3年内逐步取消。
请注意:食品“QS”标志已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SC”加14位阿拉伯数字!很近不少公众号发文介绍了SC标志长这样。
但是,上面网络传的SC标志是错的!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SC标志的样式!正确的应该是下面的编号:
只有“SC”编号,没有SC标志!
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
重要提示:
消费者请不要在食品包装上找“SC”标志,不要因为“SC”标志投诉举报!
企业不要再咨询怎么印制“SC”标志,监管服务宣传时请注意准确性!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食品类别编码”代表什么意思呢?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由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
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即:“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
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
郑重提示!
2018年10月1日起 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办法》给予了生产者很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SC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地位,监管部门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