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龚正的提请,于2018年9月21日决定任命:刘强为山东省副省长。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18年9月21日免去:
刘爱卿(女)的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成锋的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仰刚的山东省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欣(女)、王文兴、王琛(女)的山东省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晓东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国照、赵勇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18年9月21日决定免去:
吕盛昌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于志红、束传敏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范和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军(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强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