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救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在临沂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8年9月18日10点至10点20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目的:定期试鸣各种防空警报信号,主要是使广大居民熟悉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居安思危,勿忘国耻,增强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防范和减轻战时空袭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试鸣防空警报,是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保持情况的重要措施。广大居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一是不要惊慌,安心工作、学习、生产,维护正常秩序;二是加强对学校、商场、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和宣传教育,避免听信传言,引起不必要的惊慌;三是全体市民要注意收听、辨别防空袭的各种信号,熟悉掌握各种信号规定,为战时有效地防空袭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