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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住宅物业服务规范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09-04 08:33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孙峰华)记者从临沂市兰山区住建局获悉,兰山区首个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于9月1日正式实施,辖区200多家物业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据了解,该规范共3款17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窗口规范、行为规范、岗位规范做出了明确细则要求。其中,对小区电梯故障维修明文规定:电梯发生关人故障,物业企业要5分钟内通知并督促电梯维保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城区住宅小区电梯急修项目,维保人员必须半小时内到场处置。对物业企业窗口服务规范要求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兰山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账目、项目经理的姓名和照片、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电话、24小时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等。
  对于市民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电梯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其中城区小区30分钟内到现场,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复(居民预约、雨天可不受此限)。另外,对物业企业的6大岗位服务规范,也做出明确要求。项目经理要熟悉业务,履约守信,勤于协调,管理有序;客服人员应热情主动,登记准确,处置及时,事后回访;秩序维护员须在岗尽责,防范到位,引导得当,举止文明;清洁人员要按时保洁,垃圾日清,定期灭害,确保整洁;维修人员须约时不误,工完料清,业主签收,件件落实;绿化养护员要及时灌溉,按时修剪,清除杂草,防治虫害。
  兰山区要求辖区200多家物业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对于未落实规范要求的物业企业和责任人员,将结合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予以通报并社会公示,在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扣除相应分值,并与物业招投标挂钩,成为社会单位选聘优秀物业企业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