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刘志超) 为全面规范市容秩序,营造美好生活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局有关安排部署,兰山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重拳整治各类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小白屋等设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市容环境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市、区、镇街(经开区)三级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主动靠上谋划工作开展,业务科室、各中队积极跟上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占用城市服务设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夯实工作责任。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绿地、隔离带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场所设置小白屋、小菜篮、岗亭、报刊亭、早餐亭、志愿者服务亭等设施。确需新设的,要报请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设置。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经批准设置但已超出规定时限的各类占道设施,依法进行整治。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服务设施的整治清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彻底调查、细化措施、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三是规范科学管理,引导依法设置。各镇街道(经开区)对辖区内各类占用城市道路服务设施进行摸底调查、甄别核实,建立工作台账,分类依法处置。组织“放心早餐”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联席会议申请补办设置批准手续。强化科学管理和真诚服务,对申请占用公共空间设置便民服务设施的,积极引导申请人到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方针政策、申请程序等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保持常态长效。整治清理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做到充分发动、科学引导,多种渠道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配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对拒不清理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小白屋1680处、1.1万㎡,拆除各类非法圈占围挡48处、5300㎡。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拆后管理利用,坚决避免“死灰复燃”,逐步从突击整治拆除到实现常态长效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美丽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市容环境保障。